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題。崔羣,字敦詩,清河武城人。十九登進士第,又制策登科。元和初,召為翰林學士,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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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題。崔羣,字敦詩,清河武城人。十九登進士第,又制策登科。元和初,召為翰林學士,歷中...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題。

崔羣,字敦詩,清河武城人。十九登進士第,又制策登科。元和初,召為翰林學士,歷中書舍人。羣在內職,常以讜言正論聞於時。憲宗嘉賞,降宣旨雲:“自今後學士進狀,並取崔羣連署,然後進來。”羣以禁密之司,動為故事,自爾學士或惡直醜正,則其下學士無由上言。羣堅不奉詔,三疏論奏方允。元和七年,惠昭太子薨,穆宗時為遂王,憲宗以澧王居長,又多內助,將建儲貳,命羣與澧王作讓表。羣上言曰:“大凡己合當之,則有陳讓之儀;己不合當,因何遽有讓表?今遂王嫡長,所宜正位青宮。”竟從其奏。時魏博節度使田季安進絹五千匹,充助修開業寺。羣以為事實無名,體尤不可,請止其所進。羣前後所論多愜旨,無不聽納。遷禮部侍郎,選拔才行,鹹為公當。十二年七月,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鹽鐵福建院官權長孺坐贓,詔付京兆府決殺。長孺母劉氏求哀於宰相,羣因入對言之。憲宗愍其母耄年,乃曰:“朕將屈法赦長孺何如?”羣曰:“陛下仁惻即赦之,當速令中使宣諭。如待正敕,即無及也。”長孺竟得免死長流。羣之啟奏平恕,多此類也。時憲宗急於蕩寇,頗獎聚斂之臣。故藩府由是希旨,往往捃拾,目為進奉。處州刺史苗稷進羨餘錢七千貫,羣議以為違詔,受之則失信於天下,請卻賜本州,代貧下租税。時論美之。穆宗即位,徵拜吏部侍郎,召見別殿,謂羣曰:“我升儲位,知卿為羽翼。”羣曰先帝之意元在陛下頃者授陛下淮西節度使臣奉命草制若不知先帝深旨臣豈敢輕言數日,拜御史中丞。太和六年八月卒,年六十一,冊贈司空。

(節選自《舊唐書•列傳第一百零九•崔羣傳》,有刪改)

12.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A. 先帝之意/元在陛下/頃者授陛下/淮西節度使臣奉命草制/若不知先帝/深旨臣豈敢輕言/

B. 先帝之意/元在陛下/頃者/授陛下淮西節度使臣/奉命草制/若不知先帝/深旨臣豈敢輕言/

C. 先帝之意/元在陛下/頃者授陛下/淮西節度使臣奉命草制/若不知先帝深旨/臣豈敢輕言/

D. 先帝之意/元在陛下/頃者/授陛下淮西節度使/臣奉命草制/若不知先帝深旨/臣豈敢輕言/

13.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説,不正確的一項是

A. 制策,皇帝有事書之於策以問臣下,稱為“制策”。後為科舉考試所採用,與進士、明經、詞科、任子、府史雜流等同為國家取士的科目。

B. 連署,在文中的意思是“連名”“聯合署名”。古代為*已簽署的文件的可靠*而由其他人連同的簽字。“連署”還有一個意思是“同一官署”。

C. 青宮,太子居於東宮,東方屬木,於*為青,故稱太子所居為青宮。“青宮”與“東宮”一樣可以借指太子。

D. 贈,是指古代皇帝為已死的官員進行追封爵位官職的制度。如文中的“司空”即為贈官。這既是對死者的尊敬,也能光耀死者門楣。

14.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 崔羣正直敢言,卻難違聖意。憲宗要求學士進奏,要有崔羣的署名才能呈上,崔羣認為這容易成為定例,會阻礙下面學士的言路,堅決不奉詔,但最終還是妥協應允了。

B. 崔羣行事得體,不以功自居。當初在建儲之事上崔羣的建言既符合情理又有利於遂王,遂王登基後,向他表達感謝之情,他表示功不在己,但依然得到晉升。

C. 崔羣堅持原則,能“守土盡責”。田季安獻絹五千匹助修開業寺,他認為於理不合,奏請阻止;苗稷進羨餘錢七千貫,他認為這違反詔令,請求退還以代貧民的租税。

D. 崔羣寬厚仁慈,法外也容情。權長孺獲死罪,其母向宰相悲哀求情,崔羣奏請憲宗,憲宗同情權母老邁,欲赦免權長孺,崔羣怕夜長夢多,建議憲宗及時頒佈赦令。

15.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憲宗以澧王居長,又多內助,將建儲貳,命羣與澧王作讓表。

(2)羣前後所論多愜旨,無不聽納。遷禮部侍郎,選拔才行,鹹為公當。

【回答】

12.D

13.D

14.A

15.(1)憲宗認為澧王年紀居長,又多內助,欲立遂王為皇位繼承人,命崔羣替澧王做辭讓表。(2)崔羣前後奏議多合聖意,皇上無不聽納。升遷禮部侍郎,選拔才德之士,均公允恰當。調任户部侍郎。

【解析】

12.試題分析:注意“淮西節度使”和“深旨”作前句的賓語。

點睛:文言斷句的題目,注意一些常見的標誌*的虛詞,注意結構的對稱,這是基礎,一般考核較少,大多集中在人稱的轉換和在句中充當的成分,還要注意一個事件不要強行斷開,不然句子就會支離破碎,相反兩個事件句子再短,也要斷開。選擇題答題時注意選項的對比,然後結合文意進行分析。此題注意“淮西節度使”和“深旨”作前句的賓語。

13.試題分析:還包括對死者的父祖加封官爵。

14.試題分析:“卻難違聖意”“妥協應允”錯誤,原文,“三疏論奏方允”。

15.試題分析:注意重點詞語“貳”“讓表”“愜”“納”“鹹”的翻譯。

參考譯文:

崔羣字敦詩,清河武城人,為山東大姓。十九歲登進士第,又應制策試登科,授祕書省校書郎,屢次升遷至右補闕。元和初,召為翰林學士,歷任中書舍人。崔羣在朝內奉職,常以直言正論聞名於當時。憲宗嘉獎他,降詔宣旨道:“從今以後學士進呈奏狀,須同時取崔羣之署名,然後呈來。”崔羣認為宮禁之舉措動輒成為定規,從此學士中有厭惡毀謗正直者,則其下之學士無法向上投訴。因而堅持不遵奉此詔,再三上疏奏論皇上方才應允。

元和七年(812),惠昭太子薨,穆宗當時為遂王,憲宗認為澧王年紀居長,又多內助,欲立遂王為皇位繼承人,命崔羣替澧王做辭讓表。崔羣上奏道:“大抵己身當受此位,才有表示辭讓之儀禮;己身不當受,因何而有讓表?現今遂王嫡生居長,當居東宮正位。”憲宗最終聽從其奏。那時魏博節度使田季安進絹五千匹,用以助修開業寺。崔羣認為師出無名,於理尤為不當,遂奏請制止其進獻。崔羣前後奏議多合聖意,皇上無不聽納。升遷禮部侍郎,選拔才德之士,均公允恰當。調任户部侍郎。

元和十二年(817),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鹽鐵福建院官權長儒因贓獲罪,詔令交付京兆府處決,權長儒之母劉氏向宰相哀求,崔羣因而入朝奏論此事。憲宗憐憫其母當耄耋之年,便説道:“朕將枉法赦免權長儒,如何?”崔羣道:“陛下出於仁慈惻隱便赦免他,當速令中使宣諭。如等待正常赦免,那就來不及了。”權長儒竟獲免死而流放遠地。崔羣之啟奏平和寬恕,多似此類。

當時憲宗急於掃蕩盜寇,對能為朝廷聚財斂資之臣大加獎掖,故藩鎮州府因此迎合朝廷意旨,往往搜求聚斂,號稱進奉。虞州刺史苗稷進奉羨餘錢七千貫,崔羣認為違詔,若受之則失信於天下,奏請還賜本州,替代貧民租税。一時受到輿論贊揚。

穆宗即位,徵崔羣入朝拜吏部侍郎,於別殿召見,對崔羣説:“我升皇儲之位,知道是卿相助。”崔羣道:“先帝之意,本來便在陛下。隨即授陛下淮西節度使,臣奉命起草詔書,也説:‘能辨識南陽之文牘,預測東海之華貴。’若不知先帝深意,臣豈敢輕率出言?”數日後,拜御史中丞。大和六年(832)八月去世,年六十一,冊贈司空。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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