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言文閲讀(本題共4小題,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陶諧,字世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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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一)文言文閲讀(本題共4小題,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陶諧,字世和,會...

(一)文言文閲讀(本題共4小題,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陶諧,字世和,會稽人。弘治八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儒臣日講《大學衍義》,孝宗嘉納之。

    正德改元,劉瑾等亂政。諧請以瑾等誤國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訛字令對狀,伏罪乃宥之。帝命中官崔杲等往*南、浙*織造,杲等復乞長蘆鹽引。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又誣以巡視十庫時缺布不奏,復械至闕下杖之,謫戍肅州。瑾誅,釋還鄉,其黨猶用事,竟不獲召。

    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①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遷參政,歷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久之,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務。疏言:“守令遷太驟,宜以六年為期。言官忤旨,當優容。養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終棄。”時南京御史馬揚等劾王瓊被逮,而新例養病久者率不復收敍,故諧以為言。又奏:“今天下差徭煩重。既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户、力士諸役,乃編審裏*,復徵曠丁課及供億諸費。乞皆罷免。”帝採納之。

    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務。海寇陳邦瑞、許折桂等突入波羅廟,欲犯廣州,為指揮李簹所蹙。邦瑞投水死,折桂還所執指揮二人,乞就撫。諧居折桂等東莞,編為總*,使約束其黨五百人為新民。兵部以降賊羣聚,恐乘隙為變,令解散其黨。已,陽春賊趙林花等攻城,與德慶賊鳳二全相倚為患,諧討破百二十五砦。帝曰:“諧功足錄,第前縱患者誰?”乃僅賚銀*。瓊山沙灣洞賊黎佛二等殺典史,諧復剿平。為總督三年,俘斬累萬。母憂歸。起兵部左侍郎。九廟災,自陳致仕歸。卒,贈兵部尚書。隆慶初,諡莊敏。

(節選自《明史• 陶諧傳》)

    【注】①埽(sào):用樹枝、蘆葦、石頭等捆緊做成的護堤材料。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

       B.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

       C.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

       D.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説,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鄉試,一般在八月舉行,故又稱“秋試”“秋闈”。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應試者為本省所有的生員,中者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

       B.鹽引,是商户從官府購得的取鹽憑*,也是一種有價*券。古代鹽業實行國家專賣,鹽引也成為封建王朝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

       C.裏*,是明代州縣統治的基層組織,每一百一十户為一里。裏*制度,最大功能在於分配徭役及按丁納税等。

       D.諡,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後,朝廷根據他們的生平行為給予一種稱號以褒貶善惡,稱為諡或諡號。諡號帶有評判*,相當於蓋棺定論。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陶諧不畏權貴,正直敢言。他請求朝廷治罪劉瑾,得罪了宦官集團,後被誣告,貶謫肅州。劉瑾伏誅後,朝廷被劉瑾的黨羽把持,所以一直得不到朝廷徵召。

       B.陶諧善於地方理政。他讓人沿着河岸種植柳樹,又在岸旁種植蘆葦,遇到突發情況可以利用這些草木築成堤壩、工事。後來這個方法推廣出去,每年省下巨大的開支。

       C.陶諧愛惜民力,關心百姓疾苦。他認為原本已有多項徭役,編審裏*後又開徵了許多新的課税,百姓的負擔太重,請求朝廷減少一部分。他的意見得到了皇上的採納。

       D.陶諧為官一任,安撫一方。陽春、德慶兩處叛賊互為呼應,危害地方,陶諧一連攻破了他們125座寨壘,但由於他曾經釋放海盜許折桂,所以僅獲得賞銀,未能得到升遷。

13.把文中劃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言官忤旨,當優容。養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終棄。

(2)母憂歸。起兵部左侍郎。九廟災,自陳致仕歸。

【回答】

10.D(“植柳傍/藝葭葦”錯,排除AC,“使命/沿河”錯,排除B)

11.A(中者應該稱為“舉人”,第一名應該稱為“解元”)

12.C(“請求朝廷減少一部分”有誤。原文“乞皆罷免””帝採納之”,是乞請一概免去)

13.(1)諫議官違背皇上旨意,應當予以優待寬容。對於有才幹能勝任職務在家養病的官員,不要棄之不用。(5分。 “忤”“優容”“養病官才力堪任者”定語後置句、“毋”各1分,句意1分)

(2)後因母親去世回鄉服喪。服滿後重新任用為兵部左侍郎。九廟發生火災,陶諧自陳有罪辭官回鄉。(5分,“母憂”“起”“災”活用、“致仕”各1分,句意1分)

【參考譯文】

    陶諧,字世和,會稽人。弘治八年鄉試考取第一名。次年成為進士,選授翰林院庶吉士,授官工科給事中。奏請皇上命儒臣每日進講《大學衍義》,孝宗嘉許並採納他的建議。

    正德初年,太監劉瑾等人擾亂朝政。陶諧奏請以誤國罪告劉瑾等於先帝靈前,對他們定罪並不予赦免。劉瑾摘取奏章中的錯字命令他認罪招供,陶諧服罪後方得寬恕。皇上命令宦官崔杲等人前往*南、浙*視察織造,王杲等人還請賞運銷長蘆官鹽的憑照。陶諧兩次上疏反對,皇上都不聽從。陶諧奉命外出清理邊境儲備,因工科無人掌印,奏請出發後派遣官員代理職務。劉瑾遂藉機中傷,矯皇上令將陶諧投入監獄,並處以廷杖,將陶諧貶斥為平民。接着張榜宣佈陶諧為奸黨。又誣告他在巡視各倉庫時發現布匹缺少而不上奏,再次將陶諧戴上刑具拖至宮門外杖責,並將他貶往肅州戍守。劉瑾被處死後,陶諧獲釋回鄉,因劉瑾的黨羽仍然當權用事,竟未獲召用。

    嘉靖元年恢復原官。尚未到任,被任為*西僉事,轉任河南管河副使。陶諧命令百姓沿河栽種楊柳,旁邊再種植蘆葦,有水災時用作防洪材料。總理都御史奏請在各道推行這項做法,每年省下數萬運輸蘆葦的費用。提升為參政,歷任左、右布政使,其任都在河南。

    過了一段時間,提升為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務。陶諧上疏説:“知府、知縣官員任命升調太快,任職應以六年為期。諫議官違背皇上旨意,應當予以優待寬容。對於有才幹能勝任職務在家養病的官員,不要棄之不用。”當時南京御史馬敭等人因*劾王瓊而被逮捕,根據新定條例,養病長久的官員不再重新敍用,所以陶諧為此而上疏。又上奏説:“現在天下差役繁重,已設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户、力士等勞役,但編審裏*户口時,又  要徵收外出壯丁的賦税及供給等費用。乞請一概免去。”皇上採納了他的意見。

    不久升任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務。海上賊寇陳邦瑞、許折桂等人突然攻入波羅廟,想要進犯廣州,被守*指揮李嶅打敗。邦瑞投水自殺,近掛放還所俘指揮二人,請求接受朝廷招撫。陶諧將折桂等人安置在東莞,收編為總*,令近掛等約束其部下五百人成為新居民。兵部因投降的賊寇集中定居,擔心他們乘機作亂,命令解散賊黨。不久,陽春縣的盜賊趙林花等人攻打縣城,與德慶州盜賊鳳二全勾結作亂,陶諧攻破一百二十五座山寨。皇上説:“陶諧的功勞應加記錄,但以前縱容盜賊為患的又是誰呢?”於是只賞賜陶諧銀*。瓊山縣沙灣洞賊盜黎佛二等人殺害本縣典史,陶諧又前往討平剿滅盜賊。陶諧任總督兩廣*務三年,俘獲斬殺盜賊累近萬名。因母親去世回鄉服喪。服滿後起用為兵部左侍郎。九廟火災,陶諧自陳有罪辭官回鄉。去世後,追贈兵部尚書。隆慶初年,諡號莊敏。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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