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言文閲讀(本題共4小題,19分)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歐陽玄,字原功。母李氏,親授《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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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一)文言文閲讀(本題共4小題,19分)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歐陽玄,字原功。母李氏,親授《孝經...

(一)文言文閲讀(本題共4小題,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歐陽玄,字原功。母李氏,親授《孝經》《論語》《小學》諸書,八歲能成誦,始從鄉先生張貫之學,日記數千言,即知屬文。十歲,有黃冠師①注目視玄,謂貫之曰:“是兒神氣凝遠,目光*人,異日當以文章冠世,廊廟之器也。”言訖而去,亟追與語,已失所之。部使者行縣,玄以諸生見,命賦梅花詩,立成十首,晚歸,增至百首,見者駭異之。弱冠,下帷數年,人莫見其面,經史百家,靡不研究。

延祐元年,詔設科取士,玄以《尚書》與貢②。明年,賜進士出身,授嶽州路平*州同知。調太平路蕪湖縣尹。縣多疑獄,久不決,玄察其情,皆為平翻。豪右不法,虐其驅奴③,玄斷之從良。貢賦徵發及時,民樂趨事,教化大行,飛蝗獨不入境。改武岡縣尹。縣控制溪洞,蠻獠雜居,撫字稍乖,輒弄兵犯順。玄至逾月,赤水、太清兩洞聚眾相攻殺,官曹相顧失*,計無從出。玄即日單騎從二人,徑抵其地諭之。至則死傷滿道,戰鬥未已。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掊克④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玄喻以禍福,歸為理其訟,獠人遂安。

致和元年,遷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時當兵興,玄領印攝院事,日直內廷,參決機務,凡遠近調發,制詔書檄。更張朝政,事有不便者,集議廷中,玄極言無隱。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依。史官之論議不公者,玄不以口舌爭,俟其呈稿,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五年,帝以玄歷仕累朝,且有修三史功,諭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

十七年春,乞致仕,以中原道梗,欲由蜀還鄉,帝復不允。時將大赦天下,宣赴內府。玄久病,不能步履,丞相傳旨,肩輿至延春*下,實異數也。是歲十二月戊戌,卒於崇教裏之寓舍,年八十五。帝賜賻甚厚,追封楚國公,諡曰文。      

(選自《元史·歐陽玄傳》,有刪節)

【注】①黃冠師:道士。②貢:貢試,選拔貢士的考試。③驅奴:家奴。④掊克:聚斂、搜刮民財。

10.下列對文中劃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掊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  

B.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掊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

C.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掊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     

D.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掊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説,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男子二十歲稱弱冠。這時行冠禮,戴上表示已*的帽子,以示成年,但猶年少,體尚未壯,故稱“弱”。後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紀。

B.延佑是年號。早在西周時,在周公主持下,對以往的宗法傳統習慣進行補充、整理,其中就制定了年號制度,以方便紀年。   

C.進士是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朝廷考試者之稱,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

D.致仕,舊指交還官職,即辭官,退休。典籍中習見的“致事”“致政” “告歸” “乞骸骨”等,也都指的是“還祿位於君”。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歐陽玄文才過人,發奮學習。部使者讓他作詩,他立刻作成十首。弱冠之年,閉門苦讀,儒學、史學及諸子百家全都研習。

B.歐陽玄明察善斷、不畏權貴。縣中許多長久難以決斷的疑難官司,豪門大族不遵守法律、虐待家奴的行為,歐陽玄都能公正判決。

C.歐陽玄為官清廉,聲名顯著。武岡縣有人聚眾鬧事,他親自帶領人馬前往,經過一番激烈的戰鬥,武岡終於平定下來。

D.歐陽玄才高德劭,深受倚重。他兼理國史院事務,參與決策機要事務,負責編修史書。因病不能行走,破例讓他乘轎子到延春*下。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言訖而去,亟追與語,已失所之。

(2)官曹相顧失*,計無從出。玄即日單騎從二人,徑抵其地諭之。

【回答】

10.A (“兵仗”即武器,不可斷開;二是注意上下文意的整體貫通,“縣官不為直”與“反以徭役橫斂掊克之”形成反差,才有後文的行為結果,故“反”必須斷在下句。)

11.B(年號始於漢武帝)

12.C (歐陽玄只帶了兩個人,且並未參與戰鬥,憑其威望不戰而安)

13.(1)説完就離開了,(張貫之)急忙追趕想與他講話,(卻)已不知他的去向。(訖、亟、之各1分,句意2分)

(2)官吏們互相對視,臉*大變,想不出解決的辦法。歐陽玄當天一人騎馬帶領兩人,直接到達獠人爭鬥的地方勸導他們。(官曹、從、諭各1分,句意2分)

【文言文參考譯文】

歐陽玄,字原功。他的母親李氏親自教他《孝經》《論語》《小學》等書,八歲能背誦,開始跟隨同鄉的老師張貫之學習,一天能記幾千字,就懂得寫文章。十歲時,有一道士凝視歐陽玄,對張貫之説:“這個孩子神氣凝遠,目光逼人,以後會憑藉文章成為天下第一,是國家的棟樑之材。”説完就離開了,(張貫之)急忙追趕想與他講話,已不知他的去向。部使者巡查各縣,歐陽玄以學生的身份拜見使者,部使者讓他作梅花詩,他立刻作成十首,晚上回去時,增加到上百首,看見的人對此都很驚訝。二十歲時,閉門讀書幾年,沒有人見到過他,經史百家,沒有不研究的。

延祐元年,(仁宗)下詔設科目選取人才,歐陽玄憑藉《尚書》參加貢試。第二年,賜予他進士出身,授予嶽州路平*州同知之職。調任太平路蕪湖縣尹。縣中多疑難官司,長期不能判決,歐陽玄察明瞭案情,都公正地進行了判決。豪門大族不遵守法律,虐待他們的家奴,歐陽玄判決這些家奴恢復自由。徵調賦税及時,百姓樂意去做自己的工作,政教風化非常盛行,蝗蟲唯獨不入此縣境界。他改任武岡縣尹。武岡縣控制着溪洞,此處少數民族雜居,撫育愛護稍有違背(他們的心意),他們就拿起武器*。歐陽玄到任一個月後,赤水、太清兩洞聚集眾人相互攻殺,官吏們互相對視,臉*大變,想不出解決的辦法。歐陽玄當天騎馬帶領兩人直接到達獠人爭鬥的地方勸導他們。到達的時候死傷者滿道,戰鬥還沒有停止。獠人熟知歐陽玄的名望扔掉兵器,排着隊拜倒在馬前,説:“我們不是不懼怕法律,因為向縣衙投訴事情,縣官判決不公正,反而用徭役橫徵暴斂搜刮我們,感情上無法忍受,就決心拼死一搏。沒想到麻煩我們的清廉長官親自前來。”歐陽玄用禍福的道理開導他們,回去為他們審理官司,獠人於是安定下來。

致和元年,改任翰林待制,兼任國史院編修官。當時正值戰亂,歐陽玄領印代理國史院事務,每天在內廷值班,參與決策機要事務,凡是遠近的調撥發運,(都由他)起草詔令、檄文。改革朝政,遇有不順利的事情,在朝廷集中商議,歐陽玄暢所欲言,沒有隱諱。(朝廷)下詔修編遼、金、宋三史,召歐陽玄為總裁官,揭示要旨,列舉事例,使撰述者有所依據。對議論不公正的人,歐陽玄不以言辭與他們爭論,等他們交上稿件,自己拿起筆修改審定,都算是他們自己改正的。五年,皇帝因歐陽玄在幾朝做官,並且有編修三史的功勞,命令丞相破格授予他爵位和俸祿,於是準備授予他為翰林學士承旨。

十七年春,請求辭官,由於中原道路阻塞,打算經四川回鄉,順帝又不答應。當時將要大赦天下,宣他到內府。歐陽玄長期卧病,不能行走,丞相傳旨,讓他乘轎子到延春*下,這實在是不同於常例。這年十二月戊戌日(二十九日),在崇教裏的寓所去世,時年八十五歲。順帝賞賜辦理喪事的財物很豐厚,追封他為楚國公,贈諡號為文。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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