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德意志德國憲法》第二條:帝國依據本憲法規定在聯邦領土內行使立法權,帝國法律高於各邦法律。第十一條:邦聯...
來源:國語幫 2.52W
問題詳情:
22.《德意志德國憲法》第二條:帝國依據本憲法規定在聯邦領土內行使立法權,帝國法律高於各邦法律。第十一條:邦聯的主席職位屬於普魯士國王,普魯士國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稱。材料説明 A. 帝國實行聯邦制,立法權屬於皇帝 B. 憲法加強了德國的統一 C.憲法強調保護各邦的合法權利 D.憲法帶有濃厚的封建***
【回答】
B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