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871年的德意志帝國憲法部分內容:“第二條,帝國依據本憲法規定在聯邦領土內行使立法權,帝國法律應高於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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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41.1871年的德意志帝國憲法部分內容:“第二條,帝國依據本憲法規定在聯邦領土內行使立法權,帝國法律應高於各...

41.1871年的德意志帝國憲法部分內容:“第二條,帝國依據本憲法規定在聯邦領土內行使立法權,帝國法律應高於各邦法律„„;第十一條,聯邦的主席職位屬於普魯士國王,普魯士國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稱,皇帝代表帝國„„;第十二條,聯邦議會與帝國議會的召集、開會、延會、閉會之權屬於皇帝„„”。上述材料最能表明

  A.德國本質上仍然是封建*國家

  B.完善的資本主義**在德意志確立

  C.帝國憲法的立法依據是普魯士憲法

  D.帝國憲法鞏固了德意志統一的成果

【回答】

D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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