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國憲法(1871年憲法)第十一條規定:“聯邦的主席職位屬於普魯士國王,普魯士國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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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國憲法(1871年憲法)第十一條規定:“聯邦的主席職位屬於普魯士國王,普魯士國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稱。...

德意志帝國憲法(1871年憲法)第十一條規定:“聯邦的主席職位屬於普魯士國王,普魯士國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稱。皇帝在*關係上為帝國的代表,以帝國名義宣戰,同外國締結同盟及條約,委派並接受使節。以帝國名義宣戰,必須取得聯邦議會的同意,除非聯邦的領域已遭受攻擊……”。這反映出當時德國

A.聯邦議會有權行使立法權              B.具備資產階級*權力制衡原則

C.國家元首形式上對議會負責            D.聯邦議會成為了國家的權力核心

【回答】

B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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