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法官任職終身,除因違法失職經國會*劾程序予以罷免之外,總統和其他機關均不得任意將其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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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法官任職終身,除因違法失職經國會*劾程序予以罷免之外,總統和其他機關均不得任意將其免...

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法官任職終身,除因違法失職經國會*劾程序予以罷免之外,總統和其他機關均不得任意將其免職。” 這一規定的主要用意是(    )

A.防止法官濫用權力   B.建立三權分立體制   C.用司法*保障*   D.限制總統行*力

【回答】

C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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