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787年憲法明確規定:“(聯邦)法官任職終身,除因違法失職經國會*劾程序予以罷免之外,總統和其他機關均不...
來源:國語幫 1.62W
問題詳情:
美國1787年憲法明確規定:“(聯邦)法官任職終身,除因違法失職經國會*劾程序予以罷免之外,總統和其他機關均不得任意將其免職。”這一規定的主要用意在於
A.防止聯邦法官濫用誤用司法權 B.確立三權分立體制以規範執政
C.限制總統行*力的無限擴張 D.利用司法*保障*的實施
【回答】
D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美國共和制的確立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