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言文閲讀(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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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一)文言文閲讀(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

(一)文言文閲讀(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第調吳縣尉吳多豪勢家告私債則以屬尉民多死尉卒手震至不受貴家告。府檄攝其縣。及攝長洲、華亭,皆有聲。

浙東提舉常平王華甫闢主管帳司文字。時,錢庚孫守常,朱熠守平*,吳君擢守嘉興,皆倚嬖倖厲民,華甫病革,強起劾罷三人。震贊之也。

震曰:“民生蹶矣,豈宜重困之?”以沒官田三莊所入,應之。補刻《六經》《儀禮》,修復朱熹祠,樹晏殊里門曰“舊學坊”,置祭社稷器,復風雷祀,勸民種麥,禁競渡船,焚一千三百餘艘,用其丁鐵創*器五百間。升提舉常平倉司。舊有結關拒逮捕事系郡獄二*年,存者十無三、四,以事關尚書省,無敢決其獄者。震謂結關猶他郡之結*也,非作亂比,況已數赦,於是皆釋之。新城與光澤地犬牙相入,民夾溪而處,歲常忿鬥爭漁,會知縣事蹇雄為政擾民,因相結拒,起焚掠,震乃劾罷雄,諭其民散去。初,常平有慈幼局,為貧而棄子者設。久而名存實亡,震謂收哺於既棄之後,不若先其未棄保全之,乃損益舊法。凡當娩而貧者,里胥請於官贍之。棄者許人收養,官出粟給所收家。成活者眾。震論役法,先令縣核民產業,不使下户受抑於上户。大興水利,廢陂、壞堰及為豪右所佔者,復之。

移浙東提舉,時皇叔大父福王與芮判紹興府,遂兼王府長史。震奏曰:“朝廷之制,尊卑不同,而紀綱不可紊,外雖藩王,監司得言之。今為其屬,豈敢察其非,奈何自臣復壞其法?”固辭長史,累進宗正少卿,皆不拜。

震嘗告人曰:“非聖人之書不可觀,無益之詩文不作可也。”居官恆黎明視事,事至立斷,自奉儉,人有急難,則周之,不少吝。所著《日抄》一百卷,卒,門人私諡曰“文潔先生”。                       

(節選自《續通志》)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第調吳/縣尉吳多豪勢/家告私債/則以屬尉民多死/尉卒手震/至不受貴家告

B.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第/調吳縣尉/吳多豪勢/家告私債/則以屬尉民多死/尉卒手震至/不受貴家告

C.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第/調吳縣尉/吳多豪勢家/告私債則以屬尉/民多死尉卒手/震至/不受貴家告

D.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佑四年登進士第調吳/縣尉吳多豪勢家/告私債/則以屬尉/民多死/尉卒手/震至/不受貴家告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説,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登第,指科舉考試錄取列榜的*乙次第,登進士第,即考中進士。

B.浙東提舉,提舉,職官名。宋代設立,專門主管特種事務。元明沿其制,清以內務府大臣擔任。

C.《六經》是指《詩》《書》《禮》《易》《論語》《春秋》的合稱。這六部經典著作的全名依次為《詩經》《書經(即 《尚書》)》《禮經》《易經(即《周易》)》《論語》《春秋經(即“春秋三傳”:《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

D.“私諡曰‘文潔先生’”中的“諡”,即“諡號”,諡號有官諡、私諡之分。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後,朝廷根據他們的生平行為給予一種稱號以褒貶善惡,稱為官諡。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黃震任吳縣尉,曾權攝華亭、長洲縣,為官有聲望,得到百姓認可。

B.黃震不愧為*古代集勤、儉、能、直於一身的清官、好官。

C.通過這篇文章,不僅可以看到黃震的思想境界和高尚人品,而且還可以瞭解黃震的治學和創新理念。

D.黃震不論擔任什麼官職,都心繫百姓,為官正直,體現了“以民為本” 的處事準則。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皆倚嬖倖厲民,華甫病革強起,劾罷三人。

  (2)居官恆黎明視事,事至立斷,自奉儉,人有急難周之,不少吝。

【回答】

10.C (3分)

11.C(3分)【解析】《六經 》中無《論語》,應是《樂經》。

12.C(3分)【解析】沒有談到創新理念。 13.(1)皆恃寵壓民。王華甫病重,但仍強起*劾罷免了這三個人。( “嬖倖”“厲民”“革” “劾罷”各1分,句子通順1分 “嬖倖”受寵愛 ;“厲民” 苛待*,欺壓百姓;革,急。病革指病情危急;“劾罷”, *劾罷免。)

(2)其為官,天不亮就到職辦公,處理事情果斷,自奉節儉,遇人有急難,則慷慨賙濟,一點都不吝嗇。(“視事”,“奉儉”,“周”,“少”各1分,句子通順1分。)

【參考譯文】     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於寶佑四年考中進士,調任吳縣縣尉。吳縣有許多豪勢之家,他們告私債則勾結官屬之尉,致使民多死於尉卒之手。黃震到任後,不受理貴家之告,所頒檄文震懾全縣。到治理長洲、華亭時,皆有名聲。

浙東提舉常平王華甫用黃震主管帳司文字。當時,錢庚孫守常州,朱熠守平*,吳君擢守嘉興,皆恃寵壓民,王華甫病重,但仍強起*劾罷免了這三個人。黃震對華甫所為十分讚賞。

震説:“老百姓已經很困苦,難道忍心再增加他們的苦難嗎?”黃震不得已,只好拿官田收入來打發轉運司。在這段時間裏,黃震還組織補刻《六經》、《儀禮》,修復朱熹祠堂,樹立晏殊舊居門牌曰“舊學坊”,製造祭祀社稷的器物,恢復風雷的祭祀祈禱,勸導農民種麥,禁止造競渡比賽用船,並焚燬一千三百多艘船隻,將其材料用來建造*營五百間。

黃震得以升為提舉常平倉司。舊有因結關抗拒逮捕者被判入郡中牢獄二*年,活着的十個裏面也沒有三四個了,因為此事與尚書省有關,所以一般執法官吏不敢輕易決斷,黃震認為:結關好比其他郡之結*,不能視為作亂。何況已經分批予以赦免,於是將尚在獄中的結關者全部釋放了。新城與光澤兩地邊界犬牙相交,兩地百姓夾河而居,常常為爭河中之魚發生爭鬥。恰遇知縣蹇雄為政擾民,他們相互聯結起來,以致發生焚燒劫掠的事件。黃震*劾罷免了蹇雄,百姓紛紛離去。起初,常平司下有慈幼局,主要是為了收容哺養那些被遺棄的嬰兒與小孩。但是,時間一長,慈幼局便名存實亡。黃震認為:與其被動地收哺那些已棄之嬰孩,不如設法在嬰孩未棄之前採取保全措施。於是,修改原有之法,對那因貧困而不能哺養孩子的人家,經申請後,由官府幫助贍養,對已棄之嬰孩,容許由他人收養,官府出糧給收養之家。這些措施使得許多棄兒活了下來。黃震在談論勞役之法時認為,勞役之法不應擾民生產,不應使下户受抑於上户。黃震還提倡大興水利,恢復了許多廢棄的陂塘、損壞的堰渠以及被豪勢之家霸佔的水利設施。

(黃震在改任提點刑獄後,有富貴之家害民,黃震予以嚴懲,遭到富貴之家的怨恨。黃震還強行把富人的糧食拿出來分給百姓,也遭到富人的怨恨。御史中丞陳堅根據讒者的言論,劾罷了黃震。所謂讒者,就是那些怨恨黃震的富人。於是,黃震只得去奉雲台祠。賈似道罷相後,召黃震為宗正寺簿,朝廷還打算讓他與俞浙併為監察御史,由於內戚害怕黃震的剛直而從中阻撓,皇上就打消了原來的念頭,俞浙也因直言而被迫去職)

黃震後移浙東提舉常平,當時,皇叔大父福王與芮判紹興府,黃震遂兼王府長史。黃震為此上奏説:“朝廷之制,尊卑不同,但朝廷綱紀不可打亂,按理在外雖是藩王,監司也可察之,現在監司成了藩王部屬,又怎敢察主人之非呢?為何要從我開始壞其法呢?”黃震由是堅決不受長史之職。後命黃震進侍左郎官及宗正少卿,皆不受拜。

黃震曾對人説:“不是聖人之書不要讀,無益之詩文不做可也。”其為官,天不亮就到職辦公,處理事情果斷,自奉節儉,遇人有急難,則慷慨賙濟,一點都不吝嗇。着有《日抄》一百卷,去世後,其門人私諡曰“文潔先生”。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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