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1~14小題。(16分)洪天錫,字君疇,寶慶二年進士。授廣州司法。丁內艱,免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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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1~14小題。(16分)洪天錫,字君疇,寶慶二年進士。授廣州司法。丁內艱,免喪,...

(二)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1~14小題。(16分)

洪天錫,字君疇,寶慶二年進士。授廣州司法。丁內艱,免喪,調潮州司理。

帥方大琮闢真州判官,留置幕府。改秩知古田縣,行鄉飲酒禮。邑劇,牒訴猥多,天錫剖決無留難。有倚王邸勢殺人者,誅之不少貸。擢諸司糧料院,拜監察御史。累疏言:“天下之患三:宦官也,外戚也,小人也。”劾董宋臣、謝堂、厲文翁,理宗力護文翁,天錫又言:“不斥文翁,必為王府累。”上令吳燧宣諭再三,天錫力爭,上又出御札,俾天錫易疏,欲自戒飭之。天錫又言:“自古奸人雖憑怙,其心未嘗不畏人主之知,苟知之而止於戒飭,則憑怙愈張,反不若未知之為愈也。”章五上,出關待罪。詔二人已改命,宋臣續處之。

會吳民仲大論等列訴宋臣奪其田,天錫下其事有司,而御前提舉所移文謂田屬御莊,不當白台,儀鸞司亦牒常平。天錫謂:“御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役,若中貴人得以控之,則內外台可廢,猶為國有紀綱乎?”乃申劾宋臣並盧允升而枚數其惡。疏上至六七,最後請還御史印,謂:“明君當為後人除害,不當留患以遺後人。今朝廷輕給舍台諫,輕百司庶府,而北司獨重,倉卒之際,臣實懼焉。”言雖不果行,然終宋世閹人不能竊弄主威者,皆天錫之力,而天錫亦自是去朝廷矣。

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升祕*修撰、福建轉運副使,又辭。度宗即位,以侍御史兼侍讀召,累辭,不許。

改福建安撫使,力辭,不許。亭户買鹽至破家隕身者,天錫首罷之,民作佛事以報。罷荔枝貢,召為刑部尚書,詔憲守之臣趣行無虛日,不起。久之,進顯文*直學士,三降御札趣之,又力辭。逾年,進華文*直學士,尋致仕。疾革,草遺表以規君相。上震悼,特贈正議大夫,諡文毅。

(節選自《宋史·洪天錫傳》)

11.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2分)

A.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

B.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

C.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

D.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

12.下列對文中劃線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説,不正確的一項是(2分)

A.丁艱,即丁憂,亦稱“守孝”。“丁內艱”,喪制名,指兒子遭母喪或承重孫遭祖母喪;“丁外艱”指兒子遭父喪或承重孫遭祖父喪。

B.徵辟制,是始於漢代的一種選拔官吏的制度。闢,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而徵,則指*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

C.刑部尚書,是*古代官署刑部的主官,掌管全國司法和刑獄等事務。刑部尚書的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D.致仕,指古代官員正常退休。源於周代,漢以後形成制度。宋代是致仕制度完善定型階段。宋初太宗時規定:“朝廷之制,七十致仕。”

13.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2分)

A.洪天錫居官正直,秉公執法。擔任古田縣令時,面對諸多訴訟,他剖析決斷沒有留下疑難積案。而對依靠王府勢力殺人者,他依法嚴懲不貸。

B.洪天錫忠心為國,不畏權貴。他多次*劾董宋臣、厲文翁等宦官貴戚,雖然他堅持己見,據理抗爭,但因理宗極力庇護,最終未能成功*劾董宋臣。

C.洪天錫多次上疏,請求交還御史印,並勸諫皇帝除害興利,雖然他的言論終被採納執行,但為了限制閹黨,維護國君權威,他也付出了一定的代價。

D.洪天錫淡泊名利,屢召不就。理宗和度宗都曾多次徵召他為官,他極力推辭,但沒有獲得允許。晉升為華文*直學士後,不久他就告老退休了。

14.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苟知之而止於戒飭,則憑怙愈張,反不若未知之為愈也。

(2)御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役,若中貴人得以控之,則內外台可廢,猶為國有紀綱乎?

【回答】

11.D(應該這樣:“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

12.B(徵、闢解釋顛倒。)

13.C (他的言論未被採納。)

14.(1)譯文:自假如皇上知道而只是告誡一番,那麼奸人就會憑藉勢力作惡越猖狂,反而不如不知道為好。

(2)譯文:御史是用來昭雪冤獄的,常平倉是用來平均徭役的,如果宦官能夠控制它們,那麼,內、外台官可以廢除,這還能説國家有法紀、綱常嗎?

【參考譯文二】

洪天錫,字君疇,是寶慶二年的進士。被授官擔任廣州司法,因母親去世而辭職服喪,守孝期滿後(免喪),調任潮州司理。

將帥方大琮徵召(闢)洪天錫擔任真州判官,留他安置在幕府。改任官職,擔任古田縣知縣,兼攝鄉飲酒禮。縣邑*厲害,訴訟很多,洪天錫剖析決斷沒有留下疑難積案。有依靠王府勢力而殺人的,洪天錫懲治他們毫不寬恕。擢升諸司糧料院,授官為監察御史。洪天錫多次上奏疏説:“天下的禍患有三種:就是宦官、外戚、小人。”*劾董宋臣、謝堂、厲文翁,理宗極力庇護厲文翁,洪天錫又説:“不斥逐厲文翁,一定會牽連到王府受累。”理宗命令吳燧宣旨告諭多次,洪天錫極力爭辯。皇上又傳出御筆手詔 ,讓洪天錫改動奏疏,想要親自告誡他。洪天錫又説:“自古奸人雖然憑藉勢力作惡,他們心裏未曾不害怕皇上知道這些事,假如皇上知道而只是告誡一番,那麼奸人就會憑藉勢力作惡越猖狂,反而不如不知道為好。”五次上奏章,結果洪天錫被逐出城門待罪。詔令對謝厲二人改變成命而處罰,董宋臣繼續留用。

正逢吳地百姓仲大論等多人上訴董宋臣強奪他們的田產,洪天錫讓有關部門官員調查處理這件事,但御前提舉所移送來的文書稱這些田屬於皇帝田莊,不當告知台官處理,儀鸞司也拿出文牒*是常平田。洪天錫説:“御史是用來昭雪冤獄的,常平倉是用來平均徭役的,如果宦官能夠控制它們,那麼,內、外台官可以廢除,這還能説國家有法紀、綱常嗎?”於是重新*劾董宋臣與盧永升而歷數他們的罪惡行徑。他上奏疏六七次,最後請求交還御史印,説:“賢明的皇上應當為後人除害,不應當遺留禍患給後人。現在朝廷輕視給舍(給事中及中書舍人的並稱)台諫(唐宋以掌糾*之御史為台官,與掌建言之給事中、諫議大夫等為諫官。清代統歸於都察院,職權不再分別,雖亦統稱台諫,與宋之台諫*質有所不同)等監察官,輕視百官和朝廷各部門,但北司宦官獨受重用,這是國家遭遇危機的時刻,我實在恐懼。”洪天錫的言論雖然終究沒有被施行,然而直到宋朝終結,宦官都不能玩弄君主的威權,這都是洪天錫努力所致,但洪天錫也從此離開了朝廷。

改命洪天錫擔任廣東提點刑獄,五次推辭不就任。第二年,起用他任潭州知州,好久以後他才到任。到任後,他緝拿盜賊,尊敬先賢,過一年多,潭州*修明,局勢安定。當值寶謨*,後又升任廣東轉運判官,他斷決疑難案件,*劾* 污吏,治理財政賦税,都有法則。升任祕*修撰、福建轉運副使,他又推辭。度宗即位,以侍御史兼侍讀的職務詔令他回朝,他多次推辭,沒有獲准。

後年,洪天錫改任福建安撫使,他又極力推辭,未獲批准。亭户(古代鹽户之一種。唐定鹽法,將製鹽民户編為特殊户籍,免其雜役,*官鹽。因煮鹽地方稱亭場,故名。宋代專指向*領取本金產製正鹽歸公的鹽户,亦稱“灶户”,和制浮鹽賣給商户的“鍋户“有別。元明兩代仍稱亭户。清代一般通稱“灶户”。)買鹽以致有的家破人亡,洪天錫首先罷除了此事,民眾做佛事來報答他。洪天賜又罷免了上貢荔枝事。朝廷召任他做刑部尚書,詔令憲守之臣催促他趕緊到京任職,但他沒有赴任。好久以後,他進升為顯文*直學士,皇帝多次下手詔催促他,他又極力推辭。過了一年多,進昇華文*直學士,不久告老退職。病情危急時,他還草擬遺表以規諫皇上、丞相。(洪天錫去世後,)度宗驚愕悲悼,特地給他贈官正議大夫,諡號“文毅”。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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