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古代雅典法律規定:城邦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任職期限均為一年;已任過公職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過一次之前,...

來源:國語幫 1.36W

問題詳情:

材料一 古代雅典法律規定:城邦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任職期限均為一年;已任過公職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過一次之前,...

材料一  古代雅典法律規定:城邦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任職期限均為一年;已任過公職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過一次之前,不得連續擔任公職……公民法主要適用於羅馬公民,從共和國後期到帝國前期,羅馬由一個城邦國家變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國,羅馬法也由公民法發展到萬民法,萬民法適用於羅馬公民與外邦人以及外邦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關係,基本內容主要是關於所有權和債權方面的規範,注重調節貿易及財產等經濟和民事糾紛。……羅馬法雖然允許使用酷刑,但只是作為審判過程中的補充*和最後的措施。20歲以下與60歲以上者、孕婦和育兒母親免予酷刑。

——摘編自傅偉《西方文明的起源》

材料二  漢文帝廢除了刻面、割鼻、斬左右趾等刑罰,景帝時規定八十歲以上、八歲以下和孕婦等人應被審訊關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黨”(諸侯有罪,傅相不舉奏)與“附益”(*朝臣外附諸侯),均為重罪。在司法判決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為解釋法律和作出判斷的基本原則。許多經學大師紛紛以經解律,東漢時許慎、馬融、鄭玄等人各立門户,歧見增多,以至於朝廷出面規定了鄭玄注經解律的正統地位。

古代*的科舉制是封建社會的“平民*”。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強宗法勢力對*權力的壟斷,促進了社會的良*流動,從而擴大了統治階級*統治的合法*基礎。

——摘編自張晉藩《*法制通史》、鄒一南《淺談科舉制度對*社會的影響》

(1)根據材料一、二並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古希臘、羅馬與*漢唐時期在制度、法律上的不同特徵。

(2)根據材料一、二並結合所學知識,談談你對東西方*文明的理解。

【回答】

(1)特徵:制度特徵:古希臘:直接*;輪番而治;公民*。*:君主*;皇位世襲;精英*。法律特徵:*寬法緩刑(或廢除酷刑);儒家經典影響法律實施;儒家學者以經解律影響法律條文的解釋;古羅馬:適用範圍和內容因時而變;對酷刑嚴格限制。

(2)理解:*在漢唐時期實行的是*主義*集權制,而古希臘在長期的發展中逐漸形成了直接*制。*是典型的大河文明,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佔據支配地位,人們聚族而居,氏族社會的血緣關係、家長制留存下來,致使先秦時期的*形成王權制度,之後逐漸形成了*主義*集權制,到了漢唐該制度不斷髮展完善,推動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但到明清時期,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縛了*人的思想,阻礙了*社會的進步;而雅典多山、依海,是典型的海洋文明,農業不能滿足生存之需,而手工業、商業及海外貿易較為發達,小國寡民的城邦以及嚮往自由的思想有助於**的產生,經過梭倫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氏族制度終被廢棄,隨着新興工商業奴隸主的崛起,古希臘的雅典形成了城邦公民*。希臘羅馬的*文明,是近代西方文明的源頭,為近代西方文明的發展提供了借鑑。而古代**文明影響了近現代的*以及東亞的發展。東西方不同的*文明都是人類智慧的結品,應該承認並尊重不同的*文明。

【詳解】

(1)關於“古希臘、古羅馬制度特徵”,由材料“城邦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可得出直接*;由材料“任職期限均為一年;已任過公職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過一次之前,不得連續擔任公職”,可得出輪番而治;由材料“公民法主要適用於羅馬公民”“在其他公民尚未任過一次之前,不得連續擔任公職”,可得出公民*。關於“*漢唐時期的制度特徵”,結合所學,漢唐時期我國實行君主*;皇權至上,皇位世襲;由材料“科舉制”,結合所學,科舉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強宗法勢力對*權力的壟斷屬於精英*。關於“古代*法律特徵”,由材料“八十歲以上、八歲以下和孕婦等人應被審訊關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可得出*寬法緩刑(或廢除酷刑);由材料“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為解釋法律和作出判斷的基本原則”,可得出儒家經典影響法律實施;由材料“許多經學大師紛紛以經解律”,可得出儒家學者以經解律影響法律條文的解釋。關於“古羅馬法律制度”,由材料“羅馬法也由公民法發展到萬民法”,可得出適用範圍和內容因時而變;由材料“羅馬法雖然允許使用酷刑,但只是作為審判過程中的補充*和最後的措施”,可得出對酷刑嚴格限制。

(2)*在漢唐時期實行的是*主義*集權制,而古希臘在長期的發展中逐漸形成了直接*制,都是由特定的地理、*經濟和思想文化發展的結果。*古代的*主義*集權制影響了近現代的*以及東亞的發展。希臘羅馬的*文明,是近代西方文明的源頭,為近代西方文明的發展提供了借鑑。東西方不同的*文明都是人類智慧的結品,應該承認並尊重不同的*文明。

知識點:古今中外法律、法治、反腐

題型:綜合題

相關文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