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克里普克造句子,“克里普克”造句

來源:國語幫 3.35W

本文試圖立足於克里普克的哲學思想,以其可能世界語義學和本質主義為背景,對其專名理論作研究的重點。

先驗偶然與後驗必然。索爾·阿倫·克里普克 

克里普克提出了因果命名理論,認為專名的指稱是通過一條歷史因果鏈條所確定的。

一些人認為,唐納蘭關於限定摹狀詞的兩種用法,即歸屬*用法和指稱*用法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避免克里普克的語義的論*和模態論*。

克里普克、普特南是因果歷史理論的代表,他們認為:專名是嚴格指示詞,在每個可能世界都指稱同一個對象。

本文認為,克里普克關於個體本質的觀點是基本合理的,一些學者對克里·普克的本質觀的批評是不得要領的。

克里普克為了批判弗雷格和羅素的名稱摹狀詞理論提出了三類論*,即模態論*、認識論的論*和語義的論*。

克里普克造句

其中比較有影響的主要有洛克、萊布尼茨、弗雷格、羅素、維特根斯坦、克里普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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