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離者,晉文公之理①也。過聽殺人②,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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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①也。過聽殺人②,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①也。過聽殺人②,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③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④,失死則死⑤。公以臣能聽微決疑⑥,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註釋:①理:法官。②過聽殺人:聽察案情有過失而錯殺人命。③傅:附着,此指把罪責推到別人身上。④失刑則刑:錯定刑罰就自己受刑。 ⑤ 失死則死:錯判死罪就自己以死償命。⑥聽微決疑:聽察細微的隱情事理,決斷疑難的案件。

解釋下列句中加點詞語在文中的意思。(1分)

①非子之罪也(    )               ②辭不受令(    )

李離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發覺後想處自己以死刑。對此,賞識他的晉文公替他開脱説:“官職貴賤不一,刑罰也輕重有別。這是你手下官吏有過失,不是你的罪責。”他是怎樣迴應君主的?用簡潔的語言概括。(2分)

儘管晉文公並不想追究李離的責任,李離最後還是選擇了用劍自殺以生命來謝罪。由此可見,李離是個怎樣的人?這個故事有什麼現實意義?(2分)

【回答】

14.①你②推辭(共1 分,每小題0.5 分)

15.李離説:“臣擔當的官職是長官,不曾把高位讓給下屬;我領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

把好處分給他們。如今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卻要把罪責推諉( )於下

級,這種道理我沒有聽過。”(共2 分)

16.李離是個堅決維護法律,敢於承擔責任的人。“李離伏劍”的故事是*法制史上

的鮮活教材,他用生命捍衞法律的尊嚴。今天的領導者應該學習李離,嚴明責任,

明定賞罰。(共2 分)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題型:文言文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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