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法律規定“親親得相首暨”原則,即卑幼首匿尊長不負刑事責任,尊長首匿卑幼除死罪聽上請減免外,不負刑事責任。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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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漢代法律規定“親親得相首暨”原則,即卑幼首匿尊長不負刑事責任,尊長首匿卑幼除死罪聽上請減免外,不負刑事責任。漢...

漢代法律規定“親親得相首暨”原則,即卑幼首匿尊長不負刑事責任,尊長首匿卑幼除死罪聽上請減免外,不負刑事責任。漢代還多次減輕刑罰,基本上廢除劓刑、刖刑,使得犯罪者除了死刑外基本可以自全其身,尊重和保障了犯罪者的人身人格,這些做法體現了漢代

A.統治者法律意識的淡薄                            B.儒道思想出現融合趨勢

C.法家思想退出歷史舞台                             D.法律儒家化的時代特徵

【回答】

D

【詳解】

“親親得相首匿”的原則符合儒家倫理觀念,同時漢代廢除肉刑,尊重和保障犯罪者的人身人格也符合儒家思想的內涵,説明漢代法律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即法律呈現出儒家化特徵,D正確;材料強調的是漢代法律的特徵而非統治者的法律意識,排除A;題幹內容與道家思想無關,排除B;法律本身就是法家思想的體現,漢代法律中廢除肉刑但不等於廢除法律,因此説明法家思想並未退出歷史舞台,排除C。

知識點:古今中外法律、法治、反腐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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