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分)閲讀下列材料:閲讀以下材料,回答問題:材料一:凡未經議會同意,以國王權威停止法律或法律實施之僭越權力...
問題詳情:
(17分)閲讀下列材料:閲讀以下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凡未經議會同意,以國王權威停止法律或法律實施之僭越權力,為非法權力。
凡未經議會准許,藉口國王特權,為國王而徵收和供國王使用而徵收金錢,超出議會准許之時限和方式者,皆為非法。
材料二:總統有權締訂條約,但須爭取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並須出席的參議員中叁分之二的人贊成;總統應提出人選,並於取得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領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憲法中未經明定、但以後將依法律的規定而設置之合眾國官員。
——美國《聯邦憲法》
材料三:
聯邦議會與帝國議會的召集、開會、閉會之權屬於皇帝。
聯邦議會的主席職位及其事務領導權屬於皇帝領導的帝國宰相。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們宣誓效忠帝國,並在必要情況下,命令他們退職。
——《德意志帝國憲法》
(1)指出三則材料分別體現的三國的代議制形式(政體)。(3分)
(2)材料二體現了怎樣的原則,結合材料進行説明該原則的具體體現。(5分)
(3)根據以上三則材料,分別指出三國國家元首並簡要評價他們的地位。(9分)
【回答】
、*:(1)英國君主立憲制;美國總統共和制或美國聯邦共和制;德國二元制君主立憲制。(3分,各1分)
(2)分權與制衡原則(三權分立);(1分)總統掌握行*,國會掌握立法權,聯邦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權;權利分開,相互制衡。(4分)
(3)英國:國王;英國國王的立法權,財*受到限制,並不能干預選舉,議會的權利逐漸超過國王,國王開始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
美國:總統;美國總統擁有較大權利,可以締約、任命官吏等,但權利的行使受到國會、最高法院的制衡。
德國:皇帝;德國皇帝掌握國家大權,可以任免官員、召集和解散議會,議會作用很小。(9分;各3分,正確回答出國家元首即可得1分)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填空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