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省六校第二次聯考·1)漢武帝設置十三州刺史以監察地方,並將豪強大族“田宅逾制”作為重要的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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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2015·廣東省六校第二次聯考·1)漢武帝設置十三州刺史以監察地方,並將豪強大族“田宅逾制”作為重要的監察...

 (2015·廣東省六校第二次聯考·1)漢武帝設置十三州刺史以監察地方,並將豪強大族“田宅逾制”作為重要的監察內容,各地財產達300萬錢的豪族被遷到長安附近集中居住。這表明(  )

A.*的*與經濟支柱是豪強大族  

B.*權力與經濟勢力出現嚴重分離

C.經濟手段是鞏固*集權的主要方式

D.抑制豪強是緩解土地兼併的重要措施

【回答】

D

【命題立意】本題考查漢到元*制度的演變——漢武帝加強*集權(設刺史)

【解析】根據題意可知豪強大族是被*抑制的對象,説明其對漢*統治的穩定起阻礙作用,所以不可能是漢*的*和經濟支柱,故A項錯誤;由題意可知,材料並沒有説明經濟勢力與*權力之間的關係,故B項錯誤;設立刺史監察地方應當屬於一種*手段,故C項錯誤;根據題幹中豪強大族“田宅逾制”可知豪強在地方兼併土地的現象嚴重,漢武帝設置刺史將豪強遷徙到長安,方便了**對豪強的管理,從而使豪強不能再在地方繼續兼併土地,故D項正確。

知識點:古代*的經濟 農業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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