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暫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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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暫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縣級以上**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這旨在
①保障我國*當家作主,有序擴大公民的基本*權利
②尊重和保障我國**,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
③督促各級*加強社會建設,提高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④督促各級*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回答】
B
【解析】本題考查我國的國家*質、我國*的職能和責任的知識。“《居住*暫行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是為了督促各級*加強社會建設,提高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③正確,④不符合題意。公民的基本*權利不能擴大,①錯誤。《條例》的規定有利於保障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民的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②正確且符合題意。本題選B。
知識點:我國* 我國*是*的*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