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出多門造句子,“法出多門”造句

來源:國語幫 1.23W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罪與刑就規定在刑法裏,如果法出多門,反而會造成很多麻煩。

目前,對**騷擾地方立法的各自為政,自圓其説,造成同一問題法出多門,難免不互相打架。

我國現有對債權人保護的立法相對滯後,法出多門致使法律法規之間配套*差,導致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愈加困難。

羣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自上而下、健康有序地進行,不能各行其是,法出多門

因此,“部門立法”與“法出多門”情形突出。

《民法典》千呼萬喚出不來,賠償標準的“法出多門”其實是對司法的考驗。

針對食品安全標準繁雜交叉、層次不清的問題,法律提出統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原則,以有效杜絕各個執法部門法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現象。

黃薇説,統一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僅能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堅實基礎,還能有效杜絕各個執法部門法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現象。

然而長期以來,對人身損害賠償的範圍和計算標準,卻沒有統一的規範可供遵循,已有的幾類人身賠償範圍和標準也因法出多門,相互間差異懸殊。

當前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較為複雜,法出多門的現象還是很普遍。

所以,在《民法通則》之外,我國又相繼*了一些行業內關於死亡賠償的制度,也就有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在死亡賠償辦法上的法出多門,標準混亂。

法出多門造句

法律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法出多門

目前,對**騷擾地方立法的各自為政,自圓其説,造成同一問題法出多門,難免不互相打架。

完善法制的一大障礙就是“法出多門”、“法繁擾民”。

記者在諮詢律師後瞭解到,我國信息保護的規範法條不少,但由於“法出多門”,結果頻頻遭遇監管“真空”。

此外,同一事項或相關事項由不同部門進行立法,造成“法出多門”或“監管真空”。

羣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自上而下、健康有序地進行,不能各行其是,法出多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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