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勾踐曾規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秦國則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來源:國語幫 7.02K

問題詳情:

越王勾踐曾規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秦國則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越王勾踐曾規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秦國則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古代*推行早婚、析户的人口政策的根本目的是

A.繁殖人口     B.發展生產   C.增加賦税        D.鞏固統治

【回答】

D

知識點:歷史上的重大改革

題型:選擇題

相關文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