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言文閲讀(19分)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李若谷,字子淵,徐州豐人。少孤遊學於洛下。舉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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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言文閲讀(19分)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李若谷,字子淵,徐州豐人。少孤遊學於洛下。舉進士...

(一)文言文閲讀(19分)

閲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李若谷,字子淵,徐州豐人。少孤遊學於洛下。舉進士,補長社縣尉。州葺兵營,課民輸木,檄尉受之。而吏以不中程,多退斥,欲苛苦輸者,因以取賕。若谷度材,別其長短、大小為程,置庭中,使民自輸。天聖初,判三司户部勾院。使契丹,陛辭,不俟垂簾請對,乃遽詣長春殿奏事,罷知荊南。士族元*恃蔭屢犯法,若谷杖之,曰:“吾代若父兄訓之爾。”王蒙正為駐泊都監,挾太后姻橫肆,若谷繩以法。監司右蒙正,奏徙若谷潭州。洞庭賊數邀商人船殺人,輒投屍水中。嘗捕獲,以屍無驗,每貸死,隸他州。既而逃歸,復攻劫,若谷擒致之,磔於市。自是寇稍息。累遷太常少卿,知滑州。河齧韓村堤,夜馳往,督兵為大埽①,至旦堤完。以右諫議大夫知延州。州有東西兩城夾河,秋、夏水溢,岸輒圮,役費不可勝紀。若谷乃制石版為岸,押以巨木,後雖暴水,不復壞。官倉依山而貯谷少,若谷使作露囤,囤可貯二萬斛,他郡多取法焉。遷給事中、知壽州。豪右多分佔芍陂②,陂皆美田,夏雨溢壞田,輒盜決。若谷摘冒佔田者逐之,每決,輒調瀕陂諸豪,使塞堤,盜決乃止。改樞密直學士知幷州民貧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錢助其嫁娶贅婿亡賴委妻去為立期不還許更嫁。進尚書工部侍郎,拜參知政事。建言:“風俗媺惡,在上之人作而新之。君子小人,各有其類,今一目以朋黨,恐正人無以自立矣。”帝悟,為下詔諭中外。以耳疾,累上章辭位,罷為資政殿大學士。以太子少傅致仕,卒,年八十。贈太子太傅,諡康靖。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五十》有刪改)

【注】 ①埽(sào):治水工程用以護岸或堵決口的器材,一般用秸稈、蘆葦捆綁而成。

②芍陂(quèBēi):蓄水池塘名,是古代著名的水利工程,在今安徽壽縣南。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改樞密直學士/知幷州/民貧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錢助其嫁娶贅婿/亡賴委妻/去為立期/不還/許更嫁

B.改樞密直學士/知幷州/民貧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錢助其嫁娶贅婿/亡賴委妻去/為立期/不還/許更嫁

C.改樞密直學士/知幷州/民貧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錢助其嫁娶/贅婿亡賴委妻去/為立期/不還/許更嫁

D.改樞密直學士/知幷州/民貧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錢助其嫁娶/贅婿亡賴委妻/去為立期/不還/許更嫁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説,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進士,古官名。古代科舉制度中,殿試及第者稱為進士,始見於《禮記•王制》。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

B.天聖,是年號。年號是*封建王朝用來紀年的一種名號,由漢武帝首創。年號並非一成不變,皇帝遇到*國大事或重大祥瑞災異,常常更改年號。

C.徙,指調動官職,多為平級調動。文中的“遷”“改”“罷”等均是官職變動的用語。

D.太子太傅,和太子太師、太子太保稱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傅教武,太師教文,太保保護其安全。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李若谷公正廉明。補任長社縣縣尉時,有官員趁百姓交納木材時索要賄賂,而李若谷估量木材,區別長短、大小,制定尺度,放在庭院中,讓百姓自己按尺度交納。

B.李若谷不畏權貴。兼領三司户部勾院時,當地的豪族元*倚仗祖上的恩蔭多次犯法,李若谷對他施了杖刑,並説是替他的父兄教訓他。

C.李若谷*情率直。出使契丹,到宮裏辭別皇帝,他沒有等到簾幕放下就急於應答,竟直接到長春殿奏事,於是被罷免官職,改任荊南知州。

D.李若谷愛民如子。任幷州知州時,貧困不能婚配的百姓,李若谷拿出自己的錢幫助他們嫁娶。

13.把下列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州葺兵營,課民輸木,檄尉受之。(5分)

(2)嘗捕獲,以屍無驗,每貸死,隸他州。(5分)

【回答】

10.C(根據文意、語法結構和語言標誌來斷)

11.A(“進士”不是官名,是科舉時代會試考取後通過了殿試的人的稱呼)

12.B(教訓元*是李若谷在荊南任知州時所為)

13.(1)州里修葺*營,規定百姓交納木材,下達公文由縣尉收納。(“課”“輸”“檄”各1分,句意2分)

   (2)曾經捕獲過(賊人),因為沒有屍首作為驗*,經常(只能)寬免賊人的死刑,發配到別的州做奴隸。(“以”“貸”“隸”各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李若谷,字子淵,是徐州豐縣人。年少時父親過世,他到洛下游學。考中進士,補任長社縣的縣尉。州里修葺*營,規定百姓交納木材,下達公文由縣尉收納。而屬吏以不合尺寸為由,大多斥退,打算苛刻要求,使交納木材的人吃盡苦頭,趁機來獲得賄賂。李若谷估量木材,區別長短、大小制定尺度,放在庭院中,讓百姓自己(按尺度)交納。天聖初年,李若谷兼領三司户部勾院。出使契丹,到宮裏辭別皇帝,他沒有等到簾幕放下就急於應答,竟直接到長春殿奏事,於是被罷免官職,改任荊南知州。當地的豪族元*倚仗祖上的恩蔭多次犯法,李若谷對他施了杖刑,説:“我替你的父親、兄長教訓你。”王蒙正當時擔任駐泊都監,倚仗和太后有姻親驕橫放縱,李若谷繩之以法。監司偏袒王蒙正,上奏改任李若谷為潭州知州。洞庭湖賊人屢次攔截商船隻(搶劫),殺人後總是把屍首投入水中。曾經捕獲過(賊人),因為沒有屍首作為驗*,經常(只能)寬免賊人的死刑,發配到別的州做奴隸。不久逃回來,又搶劫(商船),李若谷抓來他們,在市上行*肢體的酷刑。從此寇亂漸漸平息。多次升官做到太常少卿,任滑州知州。黃河侵蝕韓村堤壩,(李若谷)連夜驅馬前往,督促士兵制作大埽,到早晨河堤完好無損。(李若谷後來)以右諫議大夫身份任延州知州。延州有東西兩個城夾着黃河,秋、夏河水氾濫,河岸總是毀壞,用工花費無數。李若谷就製作石版修築河岸,用巨大的木頭撐住,後來雖然河水漲,(河岸)不再毀壞。官府的糧倉依山而建貯存糧食少,李若谷就讓製作露囤,這種囤可以貯存二萬斛糧食,別的州郡大多采用他的辦法。(後來)調任給事中,任壽州知州。豪門大族大多瓜分侵佔芍陂的土地,芍陂一帶都是良田,夏季雨水氾濫毀壞田地,他們就偷着決堤放水。李若谷挑出那貪佔田地的驅逐他們,每遇芍陂決口,就調動靠近芍陂的豪族,讓他們堵塞決口的堤壩,盜決堤壩的現象才停止。改任樞密直學士,做幷州知州。貧困不能婚配的百姓,李若谷拿出自己的錢幫助他們嫁娶。入贅女婿、無賴丟下妻子出走的,給他們設立期限,(到期)不回來,准許妻子改嫁。(後來)入朝任尚書工部侍郎,官拜參知政事。他建議説:“風俗不好,都是上層之人形成而後推廣影響的。君子小人,各有自己的同類(朋友),如果都用朋黨的眼光看待,恐派正直的人沒法自立了。”皇帝醒悟過來,下詔告諭朝廷內外。由於耳病,屢次上表章請辭官位,(於是)免去(原職),改任資政殿大學士。(最後)以太子少傅職位退休,去世,享年八十歲。追贈為太子太傅,諡號康靖。

知識點:人物傳記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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