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編纂於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潞安府志》記載:“萬曆初,遵例鼓鑄制錢,一時銅價騰躍數倍,而監造官與匠役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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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據編纂於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潞安府志》記載:“萬曆初,遵例鼓鑄制錢,一時銅價騰躍數倍,而監造官與匠役減...

據編纂於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潞安府志》記載:“萬曆初,遵例鼓鑄制錢,一時銅價騰躍數倍,而監造官與匠役減去銅料.雜以鉛錫,愚民見利爭趨,日有私鑄,雖論死不止。而制錢堆積不能行。”從材料可知萬曆年間

   A.潞安府為當地最高行政管理機構,分管地方監察

   B.*對鑄*缺乏相應的監管機制,金融秩序混亂

   C.“制錢堆積不能行”主要是因為當時銅錢鑄造過多

   D.部分官民唯利是圖,鑄錢質量低劣,社會危機深重

【回答】

D

知識點:古代*的經濟 主要經濟政策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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