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小周和妻子小趙書面約定,自己名下的一處婚前房產為夫妻共有。婚後,小趙要求孩子姓趙,小周堅決反對。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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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結婚時,小周和妻子小趙書面約定,自己名下的一處婚前房產為夫妻共有。婚後,小趙要求孩子姓趙,小周堅決反對。此後,二人矛盾不斷升級,最終導致離婚。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小周偷偷變賣該房產,將所得房款用於經商。關於本案,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變賣前的房產為小周個人財產 B.小趙侵犯了丈夫小周的姓名權
C.小周經商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 D.小周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
【回答】
C
【解析】
A:結婚時,小周和妻子小趙書面約定,自己名下的一處婚前房產為夫妻共有,因此變賣前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A錯誤。
B:“小趙要求孩子姓趙”沒有侵犯丈夫小周的姓名權,B錯誤。
C:婚姻續存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C正確。
D: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D錯誤。
故本題選C。
【點睛】
“生活中的法律常識”模塊選擇題解題技巧:第一,認真閲讀材料,弄清材料中的事實;第二,“透過現象看本質”,從法律角度對材料中相關主體的行為進行判斷;第三,堅持事實和法律相結合,選出正確選項。
知識點:民事權利和義務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