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受賄罪造句子,“受賄罪”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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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部分,受賄罪的犯罪既遂標準。

9、因此,乾股型受賄其本質上還是一種受賄行為,其犯罪構成與受賄罪的犯罪構成並無區別。

12、為準確而全面地掌握受賄罪,必須對受賄罪進行系統地研究和闡述.

15、三是受賄罪中的“為他人謀取利益”問題。

18、第三部分: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的罪名和概念。

21、在對受賄犯罪的調整問題上,唐律規定了受財犯罪的體系,而現行刑法則規定了"受賄罪"。

24、我國相當長一段時期無商業賄賂罪名的規定,但是在刑法規定的受賄罪、行賄罪中包括了商業賄賂罪。

27、在本罪的客觀要件中,提出了事前受賄行為也應以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論處的看法。

31、官場*的弊端,下令凡官吏犯受賄罪,嚴懲不貸。

34、邵明立前任鄭筱萸因受賄罪已於被執行死刑

37、吹“黑哨”的足球裁判主要涉嫌受賄罪以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40、仝霄的罪名包括組織、領導****質組織罪,受賄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罪,聚眾鬥毆罪,開設*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強姦罪。

43、首先是主體的研究,因為我國目前刑法罪名中並沒有商業受賄罪的規定,研究商業受賄罪首先要從刑法中找到相對應的罪名。

46、主要包括履行締約國義務,擴大“賄賂”的範圍,降低受賄罪的起點數額和擴大罰金刑的適用範圍等。

49、受賄罪的客觀要件即客觀的構成要件,包括犯罪客體和犯罪的客觀方面。

52、受賄罪是歷史上出現較早的職務犯罪之一,雖然中外刑法學者們的研究不斷深入,但對受賄罪的若干問題在理論上仍然存有分歧和爭議。

55、商業受賄罪的客觀構成要件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

61、湛*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謝哈偉立案偵查,同年,霞山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謝哈偉有期徒刑,緩刑。

64、本文從一個細微的切入點探究了受賄罪選擇客體及其對定罪量刑的影響。

67、該部分對古今*的受賄罪進行了考察,詳細闡述了本罪犯罪主體、犯罪客觀方面的變化,説明了本罪的立法淵源。

70、事前有請託或者有約定的“事後受財”行為具備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徵,應以受賄罪論處沒有爭議;

73、日前,經四川省渠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對開*縣扶貧移民局原局長蔣啟鬥受賄案作出判決,蔣啟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

76、元賄賂款全吐了昆明中院審理認為:被告張強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79、而就在王立*下達命令的前一天,亦即早上,重慶市前*局副局長司法局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強姦罪和包庇****質組織罪,數罪併罰被執行死刑

82、最後通過分析本案實際情況,得出被告人完全具有受賄罪主體資格的結論。

85、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許某犯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兩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檢察機關隨後提起抗訴。

3、“黑哨”行為符合受賄罪的犯罪主體特徵,應以受賄罪定罪處罰。

7、對於共同犯罪和行賄、受賄罪的不同情況,要區別對待,正確定罪。

11、此議員被*犯有行賄受賄罪後辭職了。

16、這個經理因受賄罪名被拘押。

20、“職務行為”、“受賄方式”是受賄罪客觀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

25、對於醫院管理者收受回扣,可以按受賄罪論處。

29、為數不少的學者認為,黑哨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或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35、其三,同時構成受賄罪和徇私舞弊罪時是認定一罪還是數罪,是從一重處斷還是數罪併罰。

39、本文也會對此罪的既遂和未遂問題進行闡述,除此之外,還將對此罪和受賄罪、職務侵佔罪、商業受賄犯罪等進行比較研究。

44、然而,有網友想得更多,認為收受禮金罪與受賄罪的界限很模糊,可能會導致受賄官員更容易為自己辯護,如果搞不好,就會造成重罪輕判的結果。

48、其中,南勇、謝亞龍和楊一民將被起訴涉嫌受賄罪和瀆職罪; 李冬生、蔚少輝和張健強將以涉嫌受賄罪被起訴;

53、前言:針對受賄罪中存在的問題,本文從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57、1997年刑法基於新的態勢對受賄罪進行了修訂,但由於受賄犯罪的複雜*和特殊*,在司法實踐中仍然有不少的疑難問題。

65、陳劍飛原任職務:重慶市黔*區蓬東鄉黨委*記觸犯罪名:受賄罪判決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69、雷毅無視國法,利用國家公職人員的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的數額特別巨大

74、五是受賄罪的客觀方面,主要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的認定,受賄對象的範圍,贓款去向等問題進行了探討。

78、中有獲死刑,如河北省曲陽縣七裏莊村黨支部*記劉會民受賄罪涉嫌組織領導參加****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等罪名並罰,被判執行死刑

83、單位受賄罪的主體為國有單位,“為他人謀取利益”及“情節嚴重”為其客觀方面要件。

受賄罪造句

2、國家工作人員共同受賄多構成受賄罪,是共同受賄犯罪的典型代表。

8、應從主體、行為表現方面對不同的受賄犯罪進行界分,區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受賄罪的共犯。

14、從成立受賄罪的角度而言,不一定存在對向的行賄罪。

22、受賄罪共犯是受賄罪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比單獨受賄更錯綜複雜,是當前受賄犯罪的一個顯著特點。

28、從犯罪構成的角度來分析,“事後受財”應當構成事後受賄罪

36、認為對賄賂的界定應做擴大解釋,將非物質*利益納入受賄罪犯罪對象是必要的、可行的。

42、對單位行賄罪是1997刑法中增設的罪名,其立法本身還有諸多亟待完善之處。本罪的罪名宜修改為對國有單位受賄罪

50、邵明立前任鄭筱萸因受賄罪已於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56、“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可以構成*罪主體,但卻不能構成受賄罪主體。

66、近日,安徽鳳陽縣地税局原局長楊羣被法院認定犯有不徵、少徵税款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72、*刑法對受賄罪的定義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80、筆者結合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提出對“為他人謀取利益”作為受賄罪構成要件的質疑。

1、受賄罪是一種賄賂罪。

10、這位議員被*實犯有行賄受賄罪後辭職了。

19、第四部分,研究受賄罪的罪名體系及刑罰標準.

32、李嘉廷:雲南省長,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41、仝霄的罪名包括組織、領導****質組織罪,受賄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罪,聚眾鬥毆罪,開設*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強姦罪。

51、他被英國上議院法庭認定犯有受賄罪,判處罰金和監禁。

63、2009年3月25日,湛*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謝哈偉立案偵查,同年7月27目,霞山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謝哈偉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75、昨日上午,廣東省安監局原副局長鬍建昌,因收受礦主曾雲高賄賂違規發*,間接造成興寧特大礦難,被廣州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元。

84、受賄罪是刑法中一個很重要的罪名,但也是在理論界有較大爭議和在司法實踐中較難把握的一個罪名。

13、雷斌受雷毅指使,明知是賄賂款仍予以收取使用,其系受賄罪的共犯,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26、全文共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對受賄罪的賄賂範圍進行論述。

45、然而,有網友想得更多,認為收受禮金罪與受賄罪的界限很模糊,可能會導致受賄官員更容易為自己辯護,如果搞不好,就會造成重罪輕判的結果。

62、我國刑法對商業受賄罪定罪是依據犯罪主體的不同將其分為國家工作人員犯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犯罪兩大類,對常見的犯罪行為都進行了規定。

77、34人中有6人獲死刑,如河北省曲陽縣七裏莊村黨支部*記劉會民受賄罪、涉嫌組織領導參加****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等11項罪名並罰,被判執行死刑。

5、第三部分:受賄罪的特殊犯罪形態。

33、受賄罪的認定是一個十分複雜和重要的問題。

54、貴陽市花溪區原區委*記王真霖因受賄罪,一審被判刑。

81、“特定關係人”雖然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的主體身份,但卻可以與國家工作人員構成共同受賄罪

23、介紹賄賂罪在司法實踐中涉及罪與非罪的鑑別,犯罪的既遂、遂和終止的不同形態的認定,也涉及介紹賄賂罪與詐騙罪、旋受賄罪、賄罪的幫助犯以及與侵佔罪的區分與聯繫。

68、近日,開封市龍亭區區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區長開封市農林局原副局長張世濤因犯受賄罪行賄罪,被開封市鼓樓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7、第四部分,研究受賄罪的罪名體系及刑罰標準。

71、分析醫務人員收受*品回扣的定*爭議,提出以受賄罪論處存在的法律矛盾。

47、第二部分就受賄罪的犯罪構成進行了論述,筆者從受賄罪的法益和客觀方面兩點展開了學理上的分析。

4、四是論述了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問題。

38、慕綏新:瀋陽市長,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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