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教而殺造句子,“不教而殺”造句

來源:國語幫 2.9W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

*社會管理不是沒有良好傳統的,儒家就把有序化管理建立在教化的基礎上,提出了著名的“庶、富、教”理論,反對“不教而殺”的野蠻管理行為。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

“四惡”之首叫作“不教而殺謂之虐”(不先施教育就懲罰,這叫殘暴)。

不教而殺謂之虐”,傳統*的刑事政策注重的是教化,講的是正風俗,飭人心,即使有死刑也是以殺止殺,以刑去刑,以達到無刑為目的。

不教而殺造句

“養不教,父之過”,“不教而殺謂之虐”,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正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不經教化便加以殺戮便叫做虐,而“法治”的宣傳,正是法的全民教化、也正是禮的精神體現。

“養不教,父之過”,“不教而殺謂之虐”,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文章認為,台大院長林芳郁“不會讓社會大眾失望”的承諾,雖讓台大人的背脊重新挺直,但在台大重振百年聲譽的同時,院方也面臨“不教而殺”的質疑。

對待犯錯誤的人應當採取治病救人的方針,而不應該不教而殺

他不諱言,提出“二次罷免”的用意只是先“示*”,成功機會不大,但可避免直接提“倒*”案而落人“不教而殺”的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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