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報請*同意,近日農業部、*農辦、國家林業局印發了《關於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
來源:國語幫 1.78W
問題詳情:
經報請*同意,近日農業部、*農辦、國家林業局印發了《關於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工作的批覆》,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的意義在於( )
①實現*經濟與市場經濟的深度融合,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
②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收益
③實現分*式多元化,增加農民收入
④鼓勵、支持、引導非*經濟在農村健康發展
A. ①③ B.③④ C.①② D.②④
【回答】
A
【解析】
試題分析:“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説明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有利於實現農村分*式多元化,有利於農民增收,進而調動農民的生產經濟*,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故①③符合題意,可以入選;②説法錯誤,在我國,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不是農民個人,排除;④説法錯誤,股份合作經濟屬於集體經濟,排除。故本題*選A。
考點: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收入分配與社會公平
知識點:收入與分配 個人收入的分配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