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常務會議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攤開營業税轉增值税試點,將建築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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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常務會議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攤開營業税轉增值税試點,將建築業、房...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常務會議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攤開營業税轉增值税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税負只減不增。全面攤開這一工作旨在

①減輕納税負擔,激發市場活力

②完善税收體制,促進社會*化分工

③合理確定增值税分享比例,調動*和地方積極*

④加強對企業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A. ①②         B. ②④         C. ③④         D. ①③

【回答】

A

【考點定位】税收及其種類。

【名師點晴】本題考察我國的税種及其特點,要注意把握增值税和營業税的不同點。營業税是以生產經營中的營業額為徵税對象的一種税,該税種存在重複徵税現象,使企業的經營成本較大;增值税是以生產經營中的增值額為徵税對象的一種税,它可以避免對一個經營額重複徵税,有利於促進社會*化分工。將營業税改為增值税,減輕企業經營負擔,會激發企業活力。

知識點:收入與分配 徵税與納税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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