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工業復興法》規定:“工人有權組織起來,可選派代表同僱主進行談判、簽訂‘集團合同';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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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工業復興法》規定:“工人有權組織起來,可選派代表同僱主進行談判、簽訂‘集團合同';僱...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工業復興法》規定:“工人有權組織起來,可選派代表同僱主進行談判、簽訂‘集團合同';僱主不得以工人蔘加何種工會為僱傭條件與否,僱主必須遵守最高工時和最低*限額。”這一法令説明了(   )

 a、壟斷資產階級試圖加強對工人的剝削    b、保障就業、刺激消費是新政的重要內容 c、經濟危機迫使美國放棄自由企業制度    d、新政保護勞工權利,緩和勞資矛盾

【回答】

D

知識點:羅斯福新政和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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