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小邊涉嫌重傷葛*被拘留。開庭審理前,小邊提出委託自己在大學讀書的哥哥為自己辯護。審理中,小邊發現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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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18歲的小邊涉嫌重傷葛*被拘留。開庭審理前,小邊提出委託自己在大學讀書的哥哥為自己辯護。審理中,小邊發現審理...

18歲的小邊涉嫌重傷葛*被拘留。開庭審理前,小邊提出委託自己在大學讀書的哥哥為自己辯護。審理中,小邊發現審理此案的法官是葛*的侄子,遂要求更換法官。一審判決作出後,小邊認為量刑過重,要求重新審理。這一案例表明

①公民有申請一切訴訟參與人員迴避的權利

②程序的公正能夠保障公民實體權利的實現

③訴訟當事人可在--審裁判生效後提起上訴

④訴訟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幫自己進行訴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回答】

C

【解析】

這一案例表明,訴訟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幫自己進行訴訟,當公民發現程序有問題時可以質疑並提出要求,因為程序的公正能夠保障公民實體權利的實現,②④項符合題意;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但沒有申請一切訴訟參與人員迴避的權利,①項説法錯誤;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原則,當事人和其他相關訴訟主體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要求上級法院對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或裁定的事項進行重新審理。但最高*法院的一審判決同時就是終審判決,對此不能提起上訴,③項説法錯誤;正確選項為C。

【點睛】

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

(1)公民有委託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

(2)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應當告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3)公民有上訴的權利。(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原則)

知識點:法律救濟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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