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將深入開展社會領域防治*工作,公民可以通過網絡留言、電子郵件等渠道形式監督權。公民在*監督...

來源:國語幫 1.6W

問題詳情:

2016年,國家將深入開展社會領域防治*工作,公民可以通過網絡留言、電子郵件等渠道形式監督權。公民在*監督的過程中應

①採取合法方式         ②充分形式質詢權

③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④不能干擾公務活動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回答】

D

2016年,國家將深入開展社會領域防治*工作,公民可以通過網絡留言、電子郵件等渠道形式監督權。公民在*監督...

【考點定位】*監督

【名師點晴】公民參與是實現公民權利的基本途徑。在現代*國家,雖然公民的權利都得到了憲法的確認和保障,但這些法定權利並不會自動實現。公民權利並不是與生俱來的,它是社會過程的產物,是人們奮鬥爭取的結果。*參與是公民爭取和擴大個*利的最主要途徑,只有通過積極的*參與,公民的個*利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實現。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説,廣泛的公民參與,特別是公眾的*參與,是現代**的基礎。

公民參與可以有效防止公共權力的濫用。權力不加制約就會被濫用,而權力一旦被濫用,既可能導致官員本身的*,也可能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制約權力是**的一個基本要素。有效地制約公共權力,一方面需要權力體系自身內部的相互制衡,如國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權力之間的相互制約;另一方面,也需要權力體系之外的制約,即公民和公民社會的制約。公民對*生活的積極參與,是實現對公共權力有效制約的基本條件。如果公眾對*漠不關心,不參加選舉、討論、聽*、申訴、*等,公共權力就有失控的危險。 公民參與可以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學和*。公民參與的直接後果通常就是影響公共決策和公共生活,迫使決策者傾聽公民的意見,並且按照公民的意見來制定有關政策,從而使相關的政策變得更加符合公民的利益。公民對決策過程的參與,還可以及時發現政策的失誤和偏差,及時糾正決策失誤,從而使決策更加科學和合理。因此,公民參與是提高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質量,保護和增進公民權益的重要手段。

公民參與能夠促進社會生活的*與安定。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實質上是一個利益分配和調整的過程。大到國家的*決策,小到工廠的分配政策,都涉及到利益關係的協調。如果一項政策或一種制度導致了利益分配的嚴重不公正,那麼利益相關者之間就會發生矛盾和衝突,利益受損的羣體對公共政策就會產生牴觸,從而損害公共權威的合法*,威脅社會的公共秩序。進而言之,即使一項公共政策或制度體現了公平和正義,但如若這種公平正義沒有為公眾所理解和接受,同樣可能造成公眾與公眾之間,以及公眾與*之間的對立,帶來社會的動盪。

2016年,國家將深入開展社會領域防治*工作,公民可以通過網絡留言、電子郵件等渠道形式監督權。公民在*監督... 第2張

知識點:公民的*生活 公民的*參與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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